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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孩子的學習主動權這麼重要?──台灣與紐西蘭教育理念的一個根本差異

在許多亞洲教育體系中,孩子的學習是由大人安排的。老師設計課程進度,家長幫忙安排補習與讀書計畫,學生的任務是遵從與完成。這樣的制度培養出高服從度與高標準化的學習模式,也讓孩子對於「學習」的印象,更多來自外部壓力,而非內在動機。

相較之下,紐西蘭的教育理念有一個非常核心的概念,叫做「Learner Agency」,中文多被翻作「學習主體性或是自主性」。這個詞在中文語境裡較少被討論,但它所代表的其實是學生在學習過程中,能否參與決策、是否有選擇空間、是否為自己的學習承擔責任。

什麼是 Learner Agency?

Learner agency 並不是放任孩子做自己想做的事,而是讓學生有機會了解「我為什麼學」、「我怎麼學最好」、「我可以如何做得更好」。在這樣的學習框架中,學生的角色不再只是聽從老師指令的被動者,而是能夠自我驅動、參與規劃、並學會反思的主動參與者。

紐西蘭教育界普遍認為:學生必須在學習中練習做選擇,這樣才能在未來的社會中,具備做決定與承擔後果的能力。因此,learner agency 不只是學習策略,更是一種對學生未來生活能力的培養。

台灣公立學校的學習結構

在台灣的教室中,學習進度與評量方式往往是由制度預設的。以一所一般國小為例,老師每天按照教學進度表授課,學生寫講義、完成作業,準備段考。即便有些學生已經掌握了課程內容,仍然要按部就班完成每一項練習。若學生進度落後,學校與家長則會額外安排課後輔導或補習來「趕上進度」。

學生對學習的感受,常常不是「我想學」、「我學會了」,而是「我得交」、「我不能落後」、「我不想被罵」。這樣的學習動機來自外在壓力,孩子很難從中發展出對學習的掌控感與內在連結。

紐西蘭教室的學習氛圍

相較之下,紐西蘭的教學現場則更強調學生的參與與選擇。例如,在數學課堂上,老師可能會設計三種不同程度的題目,讓學生依照自己的學習進度選擇挑戰等級。在閱讀課中,老師會讓學生自由選擇主題進行深入閱讀與報告。一名學生可能選擇研究企鵝的生活環境,另一名學生可能選擇介紹他最喜歡的小說人物,兩者都能運用閱讀理解與寫作技巧,完成屬於自己的學習成果。

更重要的是,學生經常被引導反思自己的學習狀況。例如,老師會在每週開始時請學生寫下「我這週想進步的地方」,並在週末回顧:「我學會了什麼?我遇到了什麼困難?下次我會怎麼做?」這樣的過程不只是完成任務,更是一種自我覺察與成長的訓練。

同一個孩子,在不同系統下的轉變

例如,一位六年級的學生,在台灣就讀時功課中等,缺乏學習動機。老師形容他「很乖,但很被動」,作業通常按時交,但從不主動提問或深入探索。然而在轉學到紐西蘭後,他參與了學校安排的一個專題學習單元,主題是「人類如何影響環境」。他選擇製作一段短片來介紹海洋塑膠污染的問題,過程中主動查資料、寫腳本、錄音與剪輯,還自願在學校集會時上台發表。

他的老師說:「他是整個年級最有熱情的一個。」而家長也表示:「我們從來沒看過他這麼主動做學習相關的事。」

這樣的改變,並不是因為他到了紐西蘭才變得比較聰明,而是學習的結構讓他感受到:「這是我自己的東西,我可以做出貢獻。」

教室裡怎麼實踐 Learner Agency?

在紐西蘭的教育實踐中,老師會透過多種方式支持孩子發展學習主體性。例如:

  • 協助學生設定自己的學習目標,而不是由老師單方面訂定
  • 提供選擇題材與表現方式的彈性,例如讓學生用影片、圖像、簡報或訪談呈現學習成果
  • 鼓勵學生定期回顧與反思自己的學習,發現自己的優勢與困難
  • 讓學生參與課程設計或學習任務的決定過程,讓他們體會決策與責任的關係

透過這些實踐,孩子不只是「完成老師交代的工作」,而是逐漸具備規劃、執行與自我調整的能力。

從完成任務到擁有學習

我們常常用「有沒有寫完功課」、「考試幾分」來衡量孩子的學習成果,卻忽略了更本質的問題:孩子是否真的掌握了學習的能力?他是否知道自己為什麼學?他是否能夠自己找資源、調整策略、為學習負責?

這些能力,來自一次次真實參與與自我決定的經驗,也就是 learner agency 的養成過程。若我們希望孩子長大後成為有思考力、有行動力、有責任感的人,那麼在學習的路上,我們就需要讓他開始練習「成為自己的學習主人」。